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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我们网站地图这是租户最担心的情况之一:生意刚上正轨,房东换人了。但请放心,法律为您提供了坚实的保护盾——“买卖不破租赁”原则。一、法律的核心原则:“买卖不破租赁”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二十五条:“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,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。”通俗解释:只要您的租赁合同真实有效,且在租期内,那么即使房东把房子卖了,新的房东也必须 继续履行您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,直到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。新房东没有权利单方面把您赶走,也不能随意上涨租金。二、租户的应对步骤与权利
保持冷静,确认事实:收到房东出售通知或新房东上门时,首先要求对方出示 产权证明 和 买卖合同,确认所有权已变更。
出示有效租赁合同:向新房东出示您与原房东签订的、 尚未到期 的租赁合同。这是您权利的凭证。如果合同约定了租期和租金,新房东必须遵守。
办理承租人信息变更:与新旧房东一起,办理简单的 交接手续,将租金支付对象变更为新房东,并在原合同上由三方签字确认合同继续有效。

三、两种特殊情况的处理
如果新房东要求“重新签约”或“涨租金”怎么办?您可以明确拒绝。根据法律,原合同继续有效。如果新房东以断水断电等方式逼迫,属于侵权行为,您可以报警或提起诉讼,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。
如果原合同没有备案或租期很长,还有效吗?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,就有效。“买卖不破租赁”原则的适用,主要看 租赁关系是否先于买卖关系成立,以及您是否实际占有使用房屋。为增强效力,租期较长的合同最好去房管部门办理 租赁备案登记。
四、别忘了您的“优先购买权”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,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,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,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。这意味着:如果原房东在卖房前没有书面通知您,并询问您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,就侵犯了您的 优先购买权。您可以主张权利,但在实践中,主张损害赔偿比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更为常见和可行。记住,在租期内,您的合法经营权受法律保护。面对产权变更,稳住阵脚,握紧合同,依法沟通,您的生意便可照常运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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